生产经营单位停业整顿
www.110.com 2010-07-02 17:50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
(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三)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 上一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 下一篇: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
相关文章
- ·关于以家庭或几人合伙为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饲养
- ·重大责任事故罪主体应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从
- ·重大责任事故罪主体应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从
- ·南充市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提取安全费用办法
- ·江西省整顿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工作方案
- ·生产经营单位应高度重视安全培训
-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 ·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员
-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有哪些规定?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组织保障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的有关规定
- ·《安全生产法》之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论生产经营
-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有哪些规定?
- ·生产经营单位如何安全生产保障
-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四大保障措施)
- ·生产经营单位对于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
-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
-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如何保证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