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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税费拟将十二五开征
www.110.com 2010-07-05 14:03

  沉寂了数年之后,社会保障税作为官方首次正式提出的一个新税种,再次掀起讨论的热潮。

  社保税亦称“税”。指以企业的工资支付额为课征对象,由职工和雇主分别缴纳,税款主要用于各种社会福利开支的一种目的税。此税1935年起始于美国,现在已成为西方国家的主要税种之一。我国今年4月1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署名文章《坚定不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出“完善社会保障筹资形式与提高统筹级次相配合,研究开征社会保障税(下称‘社保税’)。” 这一新税种一经提出,立刻引起媒体和业内人士的热捧。

  费改税之争

  社保税费改革并非第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早在10年前农业税税费改革期间,学界就已经有呼吁将社保费改税,但2006年出台的《社保基金管理条例》对社保基金提出暂时不征税,规定社保局和税务局都可以征收社会保险,不改变现行的行政隶属关系。

  在《社保基金管理条例》出台5年后,费改税改革再次进入官方视野。在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看来有点突然,“不知道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变化,之前在编制‘十二五’税制改革时,没有出现过这个税种。”

  随着这一新税种的再次提出,舆论就此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争论的焦点之一是社保税该不该征,如果开征是否会增加民众负担。

  对于该不该开征的疑问,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在博鳌亚洲论坛上指出,社会保障税早晚要征收。

  此观点一出即遭耶鲁大学金融学教授陈志武的反驳,他在“博鳌电视辩论会”上明确指出:“征收社会保障税没有道理,相反应减少税负。”

  社保基金费改税是否会增加老百姓的负担?刘桓解释说,“社保税只是将我国目前社保基金由收费改成了收税,对缴纳人没有影响,纳税人的负担不会增加,但是社保资金在管理、使用,以及资金的安全和效益等方面,却有相当大的差别。”

  社保基金存两大问题

  根据《社保基金管理条例》规定,收费部门各省不一。目前全国有17个省和两个计划单列市(厦门和宁波)是由地税局征收,然后上缴财政,再由财政划拨给社保部门支付。而剩下的一些省份、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则由社保局征收。

  由于征缴单位的不同,资金的使用效益也大相径庭。

  “从中国17个省和两个单列市的实践来看,社保由费转税,是基于中国国情比较好的选择。因为从征收效率、成本和资金安全性来看,费改税更优越。” 刘桓向《中国经济周刊》介绍说,之所以社保由费转税,主要是因为目前社保基金存在两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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