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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加班费怎么算?
www.110.com 2010-08-24 13:53

  标准工时制可以按劳动法第36条执行“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度”。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一条规定: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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