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定未满一年的孕妇被辞退可以劳动仲裁吗?
完全可以。要求两倍、经济补偿金,而且你属于不得解除合同的类型之一,要劳动部门处罚单位。依据新: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上一篇:怀孕女工请假被辞退
- 下一篇:外企女副总怀孕被辞退 状告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
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可以随意辞退职工吗?
- ·没有劳动合同被辞退,可以要求赔偿吗
-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 裁决赔偿33万
- ·员工因工受伤,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 ·多次迟到孕妇被解除劳动合同
-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而被辞退,单位应否支付员工经
- ·没签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被辞退用要不要赔双倍工
- ·劳动法中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 ·签定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一些问题
- ·无劳动合同单位要辞退有什么补偿?
- ·劳动合同可以任意解除吗
-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当即解除劳动合同
- ·未提供约定劳动条件 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如何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多长时间的试用期
- ·身份证失效就可以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吗
-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职工可以
-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职工可以
- ·企业可以按照劳动合同上的约定解除合同
- ·符合法定条件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