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 > 劳动法规 > 劳动综合法规 >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两会期间安全生
www.110.com 2010-07-02 15:4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全国、全市“两会”即将召开,为切实做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两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做好“两会”期间的安全工作,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事关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两会”期间的安全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针对“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要针对薄弱环节,采取过硬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治理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力量,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职责,增强监管、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特别要对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确保隐患整改落到实处。

  (一)强化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炭行业管理机构要强化对各类煤矿的监察和监督管理,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围绕“一通三防”和顶板管理、瓦斯监控,抓好重大隐患的排查整改,确保煤矿安全。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要严厉查处应关未关和明停暗开的非法煤矿和非煤矿山,严防死灰复燃。对应关未关或明停暗开的,要立即采取关闭取缔措施;对已关闭非法煤矿和非煤矿山恢复生产的,要没收其全部非法收入,并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监管力度。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运输工具的安全技术检验工作,防止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两会”期间的安全检查工作,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农用车非法载客上路等违章现象,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坚决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确保“两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

  (三)加强对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对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关闭企业存留的药料、成品、半成品,要妥善处置。坚决取缔无证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作坊,坚决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和伤亡事故。

  (四)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防止出现群死群伤事故。要组织力量,对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车站、学校、公园、旅游景点、网吧、广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状况,全面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层层建立和落实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责任制,并制定好应急预案。消防设施、安全条件不完善的,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马上停业整顿。加强对船只、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的安全排查,排出各种事故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五)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安全设施,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坚决杜绝重特大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各种游乐设施和锅容管特设施的监督检查;建设局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特别是要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林业局要重点做好森林防火特别是各类景区、景点的防火工作;水利部门要加强对水利设施的监控;电力部门要保证电力设施的安全和电力供应的通畅;安监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时的对有关单位、部门进行抽查督查,对查出的问题要随时解决,把各类事故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认真做好“两会”期间值班工作

  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两会”期间专人昼夜值班制、领导同志带班制和生产安全事故专报制,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上下畅通。一旦发生事故,要按规定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把事故损失控制到最低程度。做到对各种异常情况能及时、有效处理,并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

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