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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
www.110.com 2010-07-06 14:3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国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共建和谐校园,为中小学生创建一个安全和谐、健康向上的育人环境,现结合我市实际,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共建和谐教育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切实抓好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4000余所,在校生120万人,学校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安定稳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把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共建和谐教育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中小学要强化日常管理,确保在校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确保社会安定稳定。

  二、综合整治,全力做好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各级政府要把加强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部署之中。要建立和完善由教育、公安、卫生、安全监管、交通、文化、工商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长效机制。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依法管理,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认真排查辖区内中小学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针对学校安全的薄弱环节,迅速行动,拉网排查,消除隐患。要切实加大投入,重点做好农村中小学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中小学食堂、饮用水、厕所等设施和条件。

  各级教育部门要根据《义务教育法》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突发事故处置工作预案,落实预防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的措施。要突出抓好对校长和教师的管理和教育,提高校长和广大教师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能力,防止校外犯罪分子侵入校园、伤害学生。同时,要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校长或教师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心理问题。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工作。

  学校必须为学生创建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为师生安全筑起坚实的防线。校园安全工作要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纳入学校目标管理,制订目标管理细则,建立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要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通过内部人员调配,切实增强学校安全工作力量,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认真检查校舍安全、消防防范、外出活动保障措施以及楼梯、通道、门卫、值班、巡逻等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强校园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环节的管理。要加强寄宿制学校的管理,寄宿制学校要严格实行夜间值班和巡查制度,对学生进行安全指导和管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要根据寄宿生大量 增加的实际情况,真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确保寄宿制学校学生的安全。

  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周边八条措施》,进一步加大维护校园治安的工作力度。一要加强警校共建,建立学校和所在地派出所之间密切联系的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警察定点联系学校制度,提高校园防范能力。二要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迅速查处各类伤害学生的恶性案件,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三要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对校车以及学生上、下学乘坐较多的公共车辆及司机,要严把准入关,加强考核,定期检查,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各级卫生部门要将学校卫生纳入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并作为重点领域,切实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一要切实加强对校园公共卫生条件、食品安全卫生的检疫检验,配合工商部门依法取缔校园周边卫生条件不合格的各类饮食场所特别是流动摊点。二要重视做好学校师生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做好必要的健康检查、卫生消毒、预防接种、传染病监控等方面的工作。三要加强对农村中小学卫生工作的指导,把农 村学校师生的医疗保健优先纳入当地的医疗卫生保障系统。

  各级文化、公安、工商部门要加大对“三厅两室两吧”的整治,严禁“三厅两室两吧”接纳未成年人,坚决取缔黑网吧。要整治、净化学校周边环境,使学生有一个文明、健康的成长环境。

  三、强化督查,把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共建和谐教育落到实处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教育的实际情况,定期组织专门力量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制度,通过明查暗访,检查校园及周边情况。要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导致本地区、本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恶性案件的,要坚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各级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公安、文化、交通、工商、卫生等部门应积极做好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排除、整改、堵塞各种漏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各学校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校园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及时发现,排除各种事故隐患。加强学校管理,共建和谐校园,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人员对所属的学校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检查,市政府将对落实此次会议精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积极推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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