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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劳动部关于加强青年职业技能培训
www.110.com 2010-07-06 15:04

  青年劳动力约占我国劳动力总数的51.03%,而且每年还有约1900多万青年进入就业年龄,特别是流动劳动力大军中,青年所占的比例高达71.08%。青年劳动力文化技术素质的高低及能否充分就业,直接关系到能否把劳动力优势转化为发展经济的优势,关系到国民经济整体水平的提高,关系到国家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共青团作为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具有组织网线路覆盖面广,与青年联系密切等特点,在加强青年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农村外出务工青年有序流动,实施“再就业工程”等方面可以发挥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此共青团中央、劳动部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力加强青年职业技能培训,努力培养具有一定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符合我国跨世纪发展需要的合格劳动者。提高职工的职业技能已成为促进我国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方面;而且也是帮助广大青年适应市场竞争,顺利地实现其就业、再就业以及转岗、转业的基本途径。各级团组织要针对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各级团校、青少年宫、活动营地等现有办学条件,主动联合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动员各种社会资源,大力开展青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积极争取与劳动行政部门及其批准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联合办学,使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紧密结合起来。具备条件的团办职业技能培训实体,按照有关规定,可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建立相关工种的技能鉴定所(站)。

  二、开展跨世纪青年人才工程东西互助——劳务协作活动,促进外出务工青年有序流动。目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约有1.2亿人,其中跨地区流动的有2000万人。大量盲目流动的劳动力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就地就近转移。但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在现阶段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农村剩余劳动力跨地区流动仍不可避免,而且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业产业转移的重要途径。共青团开展的“东西互助——劳务协作”活动,就是针对这一问题,意在发挥共青团组织健全,紧密联系青年的优势,组织西部地区16岁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团员和优秀青年到东部地区务工学技、解放思想、开阔眼界、学有所成并积累一定资金后返乡创业,达到促进外出务工青年逐步走向有序流动,培养千百万具备市场经济一般知识和一定专业技术的合格劳动者,带动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为此,各级团组织特别是劳动力输出、输入重点地区的团组织,要在同级劳动部门指导下,按照劳动部《职业介绍暂行规定》要求开展职业介绍活动。具备条件的团组织,经劳动部门审批,可以开办劳动中介机构。共青团开办的劳务中介机构要以服务当地经济发展,服务青年,服务农村青年跨地区有序流动为主要任务,以人才效益、社会效益为基本目标,为外出务工青年提供输送、培训等服务。各级劳动部门要对团组织开展劳务中介服务活动给予支持。

  三、积极参与实施“再就业工程”。“再就业工程”是综合运用政策扶持和各种就业服务手段,促进失业职工尽快实现再就业,帮助企业妥善安置和分流富余职工的社会系统工程。为待业、失业青年就业、再就业提供服务是团组织代表维护青年权益的重要内容。积极参与实施“再就业工程”是团组织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青年的重要结合点和切入点。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创办职业中介机构和职业技能培训实体,开展为促进青年就业、再就业服务的职业中介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还要积极动员失业青年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鼓励其创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帮助他们解决所需的场地、摊位、设施、能源等具体问题。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部关于实施再就业工程报告的通知》(国办发〔1995〕24号)精神和当地人民政府的具体规定,积极组织开展再就业服务工作。对组织安置失业职工和富余职工达到一定比例的劳服企业,经劳动部门核准,可享受有关优惠扶持政策。

  四、密切合作、加强协调。加强青年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流动,实施“再就业工程”,是各级劳动部门的重要任务,也是共青团组织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做好这些工作对于深化劳动制度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安定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团组织和劳动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努力为深化劳动体制改革和发展劳动事业做出贡献。团属的劳务、职业中介机构和职业技能培训实体要主动自觉地接受劳动部门的管理和指导,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政策。劳动部门要积极支持团组织围绕提高青年劳动力素质,帮助其寻找合适的工作岗位所开展的各项工作。

  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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