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以扩大就业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重点,不断改进农民工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同时,针对农民工就业和维权面临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积极的建议。
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签订,劳动条件差,建议———
出台措施加大处罚责任企业
健全城乡平等就业保障机制
【报告摘要】目前,侵害农民工权益的突出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主要表现为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的比例以及工资收入水平仍然较低,、职业病和较多。
雷鸣球委员认为,当前农民工有三个问题亟待解决:一是缺乏归属感。他们候鸟似的生活方式,就业、收入、生活和家庭都不稳定;二是缺乏安全感。安全没有保障,发生纠纷没人管,赔偿难、打官司难;三是有的老板对解决农民工权益问题缺乏责任感,有的地方政府为了保护当地老板的利益而忽视农民工利益的情况也是存在的。建议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出台有关政策措施,解决农民工赔偿难、打官司难、维权难的问题。
胡彦林委员说,现在很大一部分侵害农民工权益的事件,主要是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再加上执法不严造成的。国家出台了不少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这些法律对用工单位的要求是严格的,对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也是比较充分的,但现在的问题是宣传的力度不够。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宣传和执法力度的检查,让农民工懂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让企业切实依法规范用工秩序。
列席会议的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大国建议,健全长效机制,构建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安全网。一是健全农民工工作的科学管理。现在农民工管理职能有的是劳动部门管,有的是农业部门管,而在人大是财经委联系,职能要进一步整合,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完善。二是健全特别是跨省市、跨区域的工伤事故、劳动纠纷协调处理的联动机制。三是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平等就业保障机制,确保农民工子女的就学、医疗、户口及工资待遇的落实。 四是健全“五险”统一集中征收的机制,提升统筹层次,扩大农民工社会保险覆盖面和征收率。
李传卿委员针对报告中提出的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存在着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欠薪逃匿案件、规避劳动合同法律的现象比较突出等问题建议,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职业安全卫生为重点的专项检查或专项整治,加大对责任企业的处罚力度,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同时,请国务院有关部门先制定《农民工权益保护条例》,待条件成熟时由人大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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