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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规范律师出庭仪容仪表
www.110.com 2010-07-21 14:36

  新华网郑州10月23日专电(李钧德、董芳)河南省律师协会日前审议通过《律师出庭仪容仪表规范》,首次对律师出庭的着装、言行作出规定。男不留长发、女不化浓妆,成为河南对律师出庭的基本要求。

  《规范》规定,律师出庭下列案件的开庭审理活动,应当穿律师袍:有新闻媒体现场摄影摄像的;有示范或者观摩安排的;有重大社会影响、旁听人员较多的。律师出席其他案件的法庭或者仲裁庭审理活动,应当穿律师袍或者深色西服套装,夏季可穿长袖或者短袖浅色衬衣,不得穿T恤衫、运动衫,不得穿短裤等与庭审不相称的服装,不得披衣、敞胸,不得穿拖鞋、运动鞋、旅游鞋等与庭审不相称的鞋子。男律师不得留长发、蓄胡须,女律师不得化浓妆。

  《规范》还规定:律师在庭审期间应当坐姿端正、仪态庄重、精神饱满、精力集中;不得酒后出庭,不得打瞌睡,不得翻看与庭审案件无关的报刊书籍,不得接打手机,不得有其他影响庭审严肃性和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河南省律师协会负责人表示,今后凡违反《律师出庭仪容仪表规范》的,将由所在地省辖市律师协会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律师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训诫、通报批评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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