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法 > 律师诉讼代理 > 律师申诉代理 >
如何聘请律师担任申诉案件代理人
www.110.com 2010-07-21 15:20

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他公民认为不服的,可以委托律师进行申诉,律师可以根据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他公民的委托,代理其进行申诉。以使司法机关的工作得到监督,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申诉代理委托协议,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姓名、名称。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申请代理人的律师的姓名、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案由。

(2)委托律师代理权限。可以代为提出申诉,对判决、裁定、决定发表法律意见,代领有关通知等。

(3)报酬数额、支付方式。

(4)有效期限。一般为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终止的条件为有关机关决定再审或驳回申诉。

签订协议后,委托人要向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律师代理权限。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推荐文章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