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司法局:
为了加强对律师、公证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管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市局决定于12月中旬对全市律师、公证工作进行年度综合检查,并以此为重要依据,结合平时工作,评选出2006年度先进律师事务所和先进公证处,在全市表彰。现将律师、公证工作检查标准印发给你们,请各局对照标准,认真自查,及时补缺补差,争取在检查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律 师 工 作 检 查 标 准
一、卷宗管理 (50分)
检查组在查看完所内全部归档卷宗后,随意抽取2005-2006年度各类卷宗40份,逐卷检查。卷宗管理分为:卷宗材料、卷宗归档两项,各占25分。
1、卷宗材料。卷宗材料应有:律师事务所批办单、收费凭证、授权委托书、代理、辩护合同、诉状(刑事案件有关诉讼文书)、调查材料、会见笔录、阅卷笔录、出庭通知书、开庭笔录、代理、辩护词、裁判文书、办案小结。
2、卷宗归档。有专门的存档场所或存档设施,有专兼职档案管理员和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有归档记录,归档卷宗实行专门编号,归档卷宗装订规范整洁,保管完好,案卷归档及时,归档率达95%以上。
二、所务管理 (30分)
检查组采取听、查、看、访等方式,了解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情况。所务管理分为:制度健全、制度落实两项,制度健全10分,制度落实20分。
1、制度健全。律师事务所应健全政治业务学习、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兼职实习人员管理、办案质量管理、疑难案件集体讨论、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合伙人分工明确,经常进行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全年不少于4次。县域律师事务所推进自我发展、市直律师事务所落实帮扶的制度和措施。
2、制度落实。“制度落实”要参考制度公示情况、全所人员对制度的知晓情况、落实制度的记载情况,管理的实际成效,以及律师在执业中有无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律师所硬件建设。 (10分)
有较先进的办公设施,齐全的业务资料和宽敞的办公场所。业务不断发展,规模逐年扩大,收入逐年提高。
四、法援和党建工作 (10分)
认真办理法援案件,较好完成法援任务。有条件的所积极建立党的组织,正常开展党组织活动,党员律师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公 证 工 作 检 查 标 准
1、卷宗检查: (40分)
检查的范围:2006年度全部办结的卷宗。检查人员随机抽取40份卷宗查阅评定,卷宗质量按《安徽省公证质量检查标准细则》(皖司发[1999]031号文)规定,分为优秀(95分以上)、合格(80-94分)、基本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省厅《细则》四个等次原则规定附后)。
2、卷宗归档: (30分)
卷宗归档以检查2006年度为主,卷宗按《公证法》规定及时归档,有存档场所和设施,有档案管理制度,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卷面整洁,装订符合要求,密卷、普通卷、长期保存的卷宗应分类归档,卷宗归档率达100%。办证登记完备,并应与卷宗数量、统计报表一致,不一致的应说明原因,无丢失卷宗现象。
3、公证管理: (20分)
公证处建立和落实办证登记、质量监督、档案、人员、财务、资产、学习、党建、水印纸(涉外处)等各项管理制度。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纳税。积极参加各类培训,理论考核取得优良成绩,完成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主管局对公证处实行事业化管理,尊重公证处的自主权。公证处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公证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全体人员无违规违纪现象。
4、硬件建设: (10分)
公证处经济实力增强,规范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业务不断发展。收入逐年提高,办公条件有较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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