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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商场滑倒摔伤
www.110.com 2010-07-09 16:28

  高高兴兴到商场购物,哪知刚刚进门就踩到地面水渍,脚下失衡一下子摔倒,这一摔不要紧,经医生诊断,左膝关节半月板撕裂,且有了少量积液。医生要求伤者赶紧住院,不然半月板位置易病变,甚至可能会引起骨髓炎或白血病的可能。可是,商家的物业认为伤者自己摔倒也有责任,只愿意承担首次入院费5000元的一半;而伤者认为自己完全没有责任,并表示自己无能力支付入院费……

  进门就摔了个半月板撕裂

  今天已经是王女士摔伤的第4天,她急得不行,因为住院的费用还没与商家谈拢。话说11月30日午间12:45,王女士来到三里庵一商场消费。进门没走几步,突然脚下失衡,摔得单膝跪地,剧痛不已,很长时间没能起来。“那里有一摊水迹,特别滑,我当时穿的是防滑靴!”王女士说,她立即去找该商场物业,一直呆了2个小时,才有人带她到医院检查并拍片。

  经磁共振检查,医生得出了半月板撕裂、少量积液、轻度退行性等诊断,并要求伤者立即入院,进行石膏固定,建议卧床4个月,不然可能会引起严重的后果。

  首次入院费双方谈不拢

  “医院说首次入院须交纳5000元。”王女士说,商场物业听到要这么多钱,提出要她自己去住院,事后再把单子拿到保险公司去索赔;或者建议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而王女士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责任,也无能力支付入院费,因此一直到2日晚上,双方为入院费之事一直没有谈拢。

  3日上午,王女士在医院等着物业前来交纳入院费时,物业人员却带着保险公司专业人员,只带了2500元,要求伤者自己也支付一半费用,并表示以后所有的治疗费用都进行平摊。这让王女士很难接受。昨天下午,她一气之下找到了西园派出所进行求助。住院之事转眼间也被拖延了4天。

  这家商场物业管理部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据安保负责人介绍,得知王女士摔伤之后,他们就将她送到了医院,检查后还开了一些药,当时花了800多元。谈到5000元入院费,他与物业一位侯经理建议,王女士先入院并垫付这笔钱,事后可以把所有费用拿来,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我们一直在积极面对此事,报了警,还通过保险公司立了案……”侯经理说,“我们从未想到过规避责任,但也不愿承担不属于自己的责任”。

  律师认为“五五开” 没法律论据

  “商家只愿意承担一半责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安徽安援律师事务所夏仕林律师听闻此事之后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及通则意见第160条,商场作为消费场所,应当承担顾客的安全保障义务,在地上有水迹的情况下,商场没有相关的提醒标志,导致王女士出现意外。“商家依法应当承担全部的民事责任,除非能够证明消费者自身也有过错!”后期还会涉及到误工费、护理费、合理的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延误治疗构成伤残的话,还有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方面的赔偿。·唐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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