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取名必须能够获得注册。实践中不是任何由文字、字母、图形、数字等元素单独或者组合而成的商标都可以获得注册。我国商标法第10条规定了8种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第11条规定了3种不能获得注册的情形,在其他条款中还规定了几种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的情形,符合这些情形的商标是不能获得注册的。另外,如果与同类别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者近似也不能获得注册。具体而言,以下几种情形不能获得商标注册,是商标取名要忌讳的:
1.忌在同类别取和他人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中国人的喜好比较一致,都想用好听的、吉祥的名词。但是我国现在每年商标的申请量高达百万个,商标总共才45个类别,因此重复的机率较大。一般的规则是,如果在同一个类别上和他人构成相同的商标,则此商标要么就不值得去注册,要么很可能不能获得注册。笔者的客户们常常为申请一个商标发动全公司的员工一起想,不厌其烦地将其想象出来的名称让我查询,其结果基本都和已注册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者近似而不能注册。有的企业喜欢找风水大师来为自己的商标取名,大师们测出来的字也可能因为和其他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而不能获得注册。面对这些情况,企业如何解决?对于注册商标,负责任的代理机构一般要求客户先进行查询,确定能够获得注册才接受代理,这首先是为客户着想,避免花冤枉钱。以前商标查询比较麻烦,必须去商标局查,费钱、费力、费时,现在商标的数据是可以通过网络公开查询的,只要进入国家商标局的官方网站()进行检索,马上就可以大概知道自已拟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其他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但尽管如此,实践证明有一些并非那么容易判断,这时的最好途径就是向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咨询。
2.忌商标直接表明商品的质量、原料、功能,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
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企业恨不得将最具有宣传性的词作为商标,用来直接表明商品的质量,功能,宣扬商品的用途。比如用“永久”作为自行车的商标,“永固” 作为锁具的商标,洗衣粉中有个商标“立白”也有这样的嫌疑。尽管《商标法》规定这些词不可以注册,但是很显然企业对这些商标往往比较喜欢。判断商标是否直接表明商标的质量、原料、功能,是否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并不难,企业更感兴趣的是如何使用一些与之意义相近又可以获得注册的商标。企业的意图可以理解,其实也有更好的让企业既达到目的又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办法,这就是采用暗示性商标,以后将有专门的内容来讲解。
- 上一篇:涉农婚姻类诉讼案件调查研究报告——以南京江
- 下一篇:论家庭暴力中妇女权益的保障
相关文章
- ·商标取名五忌
- ·“农夫山泉”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 ·将他人商标用作企业名称既是商标侵权也是不正
- ·国际商标协会:对最高法院审理不正当纠纷案司法
- ·商标法实施条例
- ·关于如何理解《商标法》第五十三条有关规定问
- ·关于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的
- ·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 ·关于在保健酒上申请注册商标有关问题的复函
- ·关于商标印制审批取消后做好商标印制管理工作
- ·关于执行《商标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法、商标法修改
- ·关于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的解释
- ·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开展商标代理业务
- ·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
- ·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须填写身份证号的通知
-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商标和
- ·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