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民法 > 民法论文 > 教育法论文 >
道德教育的主体性原则与自我教育法
www.110.com 2010-07-10 13:49

  论文摘要:为适应道德教育客观规律的要求,培养受教育者对遭德规范的认同感,推进道德教育的改革创新,道德教育必须坚持主体性原则。道德教育贯彻主体性原则的主要逾径是实行自我教育法为此.必须尊重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大胆适当地加以引导,调动受教育者的道德上进心,并把个体自我教育与群体自我教育结合起来。

  一、道德教育必须坚持主体性原则

  主体性是指主体在与客体相互关系中生成并表现出来的主动、主导、积极能动的性质。道德教育的主体性原则,就是在道德教育过程中,作为施教主体的教育者,将教育对象视为实现教育目标的主体,充分尊重其主体地位,通过调动教育对象自我教育的积极性实现道德教育目标的原则。道德教育必须坚持主体性原则。

  1.坚持主体性原则是为了适应道德教育客观规律的要求

  道德教育的任务是把客观外在的社会道籀要求转化为受教育者个人的认识、情感、信念、意志、行为和习惯。因此,道德教育过程不仅是教育者遵照一定的教育目标,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受教育者施行教育的过程,更是受教育者主动地将教育内容(社会要求)内化”为自身道德情感和信念、“外化”为道德行为和习惯的过程。根据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学说和外因要通过内目起作用的原理,这种“内化”与“外化”的根本动力.在于受教育者内在的思想心理矛盾。没有受教育者积极有效的参与和配合,教育者的道德说教就如对牛弹琴,不会产生任何实际效果。在同样的教育者作用下,在同一教育情境中,受教育者之间之所以会表现出不同的甚至是大相径庭的接受状况,主要就是由于受教育者主体意识和主体能力及其发挥程度不同造成的。因此,坚持主体性原则,充分尊重实现教育目标的众多教育对象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他们自我教育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作用,是搞好道德教育的必然要求和关键因素。

  2.坚持主体性原则是为了培养受教育者对道德规范的认同感

  只有内心认同的原则和规范,人们才会自觉自愿地遵从。所以,道德注重的是觉悟,强调的是自律。道德的维持主要是依靠人们内心的信念,传统习惯、社会舆论等只能起辅助作用实践已经充分证明,缺乏主体内心信念支撑而主要依靠空洞说教和外在压力等非理性手段推行的道德必然要扭曲变形,无法真正落实。因此,道德教育必须着力培养和强化受教育者对教育内容的内在认同感,使道德观念、原则和规范在他们身上内化入心,坚实持久。但如果学生游离于教育教学过程的边缘,做一个无关紧要的看客,他就可能认为这种教育教学只不过是一种于己无关的外在表演而已,就很难产生对其内容和要求的深切的亲近感和认同感。只有尊重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调动和吸引他们积极主动地参与和投入教育教学过程.使他们真正成为教育教学过程的主人,才能引发和促使他们对道德问题进行认真深入的独立思考,认识和体验道德的意义和价值,从而确立和强化对道德要求的认同感和亲近感。在这样的基础上,他们就会真正懂得“为仁由己”(孔子语)、“积善成德”(苟子语)的深刻道理,就会注意在日常生活中进行经常性的道德自我反省和自我教育,从而将恶恶善善、完善自我的自发愿望转化为对优良道德和理想人格的自觉追求和塑造。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