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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说理教育法
www.110.com 2010-07-10 14:42

  [摘 要] 说理教育法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形成的以教育对象思想道德素质发展为目标,以语言为工具,以科学理论为主要内容的正面教育方法。其特征是遵循民主原则,致力于教育对象自觉自愿改变;注重理性思维,充分发挥真理的力量;坚持正面教育,以科学理论克服错误倾向;注重细致的教育过程,科学“说”理。说理教育有自己的实施方法。

  [关键词] 说理教育法;内涵;特征;实施方法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528(2007)01-0038-04

  对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研究是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说理教育法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形成的一种正面教育方法,本文拟对其基本内涵、特征和实施策略作一初步的探讨。

  一、说理教育法的基本内涵      说理教育法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形成的重要方法,这一方法以教育对象思想道德素质发展为目标,以语言为工具,以科学理论为主要教育内容。也就是说,说理教育法不是单纯为了使教育对象背诵、记住某些具体知识或理论概念,而是立足于教育对象思想实际,以教育对象思想道德素质发展为目标,将语言作为说理教育实施的载体,通过语言交流思想,解决思想问题。与实践教育法等重视直接感性经验的获得不同,说理教育法以科学理论等间接经验为主要内容,重视通过对科学理论的逻辑论证与阐释,引导教育对象充分参与讨论,促进理性认知。与专制、强迫、只注重服从结果的压服不同,说理教育法注重以民主平等的态度对待教育对象,强调双向交流与互动,在细致的说理过程中提升教育对象的理性思维能力,启发、帮助其理解和接受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进而明辨是非,提高思想觉悟,养成良好品格。

  从历史上看,中国共产党对说理教育法的认识与运用有一个从自发到自觉的过程。在我党成立初期,说理教育法体现了革命的人民军队区别于旧军队的崭新特点。针对当时军队管理中存在打骂士兵、枪毙逃兵等强迫服从的压服情况,我党领导人开始强调说理教育的重要性。毛泽东在《古田会议决议》关于士兵政治训练问题一节中明确指出上政治课的“十大教授法”,指出要采用启发式废止注入式,由近及远、由浅入深,说话要明白、语言要通俗化等。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新兵工作应“提倡合理的统御,采取更多的教育说服方式,推动新战士自觉地遵守纪律,努力学习。”随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践经验的不断丰富,我党开始总结说理教育的实施方法,并有意识地加以推广。1942年开始的延安整风,把说理教育的民主方法具体总结为团结一批评一团结的公式,“批评”在这里就是明确指出错误并好好地说理,“团结”就是说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后来,我党逐渐将实践经验上升为理论,对说理教育法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进行系统阐述,如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指出:“凡属于思想性质的问题,凡属于人民内部的争论问题,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去解决,只能用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刘少奇在《如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指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只能用说服、民主的方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压服,只能用来处理敌我矛盾。这是根本不同的两种方法。要强调用两种不同的方法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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