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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企业员工手机被定位 知情权PK人格权
www.110.com 2010-07-12 17:37

 公司“知情权”PK员工“”  郑州光明山盟乳业对员工手机定位被诉侵犯人格权一案开庭审理

    “手机里传来的‘老母鸡下蛋’声使我的情绪非常愤怒,因为我知道公司对我进行手机定位跟踪了……请法院支持我的诉讼请求。”昨日上午,在郑州市中原区人院开庭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原告李富世用一种比较平缓的语气向法庭作着最后陈述。他本是郑州光明山盟乳业有限公司的销售经理,因不满公司对其手机定位,从而怒告公司侵犯其人格权、休息权及生活安宁权等,要求公司赔偿精神损失。而庭审中,郑州光明山盟乳业有限公司反复强调的则是,公司在对员工工作区域管理过程中应当享有知情权。

    事件回放

    朋友聚会时响起“咯咯”声

    庭审中,李富世的陈述再现了他和公司间因手机定位而发生的纠纷。李富世称,公司早就想对员工进行手机定位,去年10月份,就已提出这个问题。但当时,公司员工无一人同意。后来,到了12月份,公司强行给包括李富世在内的销售人员配发了一部GPS定位手机,并从报销款中扣除李富世500元作为押金。

    2007年1月4日,这部手机定位功能正式被开通。此后,公司对李富世进行过手机定位。然而2007年1月20日下午5时28分,公司对李富世的一次手机定位成了引发李富世与公司间矛盾的导火索。

    当天是周六,李富世正带着家人和朋友们聚会,“咯咯”声又不合时宜地响起。“上班时间定位不说,不上班时间也来定位?”李富世很愤怒。

    随后他找公司领导理论,但结果是不仅没有解决这个问题,还换来公司要与他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

    2007年4月,没了工作的李富世将公司告上法庭,认为侵犯了自己人格权、休息权及生活安宁权等权利的他要求公司赔偿其精神损失942元,并在郑州市的媒体上向他公开道歉。

 

安报记者张可/文庄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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