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宣告的撤销
www.110.com 2010-07-09 17:01
被的人重新出现后,经一定的法定程序撤销其死亡宣告的一种法律制度。中国《通则》第24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有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有效。该法第25条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应给予适当补偿。
- 上一篇:宣告死亡制度的废除
- 下一篇: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成立条件
相关文章
- ·死亡宣告可以撤销吗?
- ·死亡宣告撤销后财产如何处理?
- ·宣告死亡撤销有无溯及力?
- ·员工失踪宣告死亡工伤认定被驳回
- ·上班期间失踪 宣告死亡后亲属申请工伤认定被驳
- ·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后的财产处理
-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婚姻关系会自动恢复吗
- ·谁有权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或可撤销
-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失踪期间结婚的该行为有效吗
- ·疑难知识点比较: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 ·司法考试《民法学》之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 ·被宣告死亡财产可继承
- ·失踪未宣告死亡遗产不能被继承
- ·宣告一方当事人失踪、死亡和缺席判决离婚所产
- ·论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 ·“凤凰山”轮船员家属申请宣告失踪船员死亡案
- ·张月英申请宣告陈炎死亡案
- ·法院能否根据申请宣告其死亡
- ·孙井女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卢才仁死亡案
- ·张月英申请宣告陈炎死亡案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