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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权利在本地宣告死亡吗
www.110.com 2010-07-09 17:01

  几年没和爸爸妈妈联系了,他们在海外,我有权利在本地吗?要经过什么样的途径,需要他们死亡的证明吗?

  律师解答:

  要有证据证明他们下落不明满4年才行,而不仅仅是不联系。

  有死亡证明最好。

  直接以法定继承人身份继承其遗产。

  相关法律法规:

  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

  (1)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申请人包括:(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必须按此顺序申请,顺序在先的申请人有排他效力,有在先顺序的排除在后顺序,同顺序的权力平等。

  (2)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a:下落不明满4年;b: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日满2年;c:意外失踪且取得死亡证明的)

  (3)须由人院宣告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必须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的,公告期间为1年;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其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如果自然人下落不明满4年,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人民法院仍然只能作出失踪宣告,而不能作出死亡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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