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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20年内均可主张权利
www.110.com 2010-07-09 17:47

  “由于自己不懂法律,当时他给我打借条时没写明还款日期,我也没在意,以为打了欠条任何时候都有效。前段时间我急需用钱找他还,他不仅不还钱,还说打的欠条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即使到法院告他,他也可以不还钱。”11月30日,一脸愁云的市民刘强(化名)到法院咨询求助。

  2006年6月,王华(化名)以承办一个项目急需资金为由,向好友刘强借了4万元。刘强考虑到两人关系一直不错,且王华为人也比较耿直,两人便约定,由王华出具一张借条,借条上写了借款金额、借款日期和两人签字,但唯独没有写上还款日期。由于当时不懂法律,更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刘强并没有在意是否要写上还款日期。

  3年来,每次刘强向王华索要欠款,王华都以手头紧为由拒付。急需用钱的刘强在万般无奈下,告诉王华自己将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借款,没想到王华一改往日的耿直,无情地说:“法律规定,借款过了两年就过了诉讼时效,现在就算你把我告上法庭,法院也不会受理的。”王华一句冷冰冰的话深深刺痛了刘强的心,他万万没想到昔日好友会绝情到如此地步,自己好心却惹出烦心事。刘强不甘心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4万元就这样白白送人,最终决定求助法律。

  法院审理认为,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对于债权人一直没有主张权利的,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刘强的借条上有借款人、还款人的签字,属于有效借款合同,在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法律上将视为无还款期限的借款合同。刘强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内可随时主张权利,因此法院判王华偿还刘强4万元借款。

  据记者了解,《合同法》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同时,一般的民事行为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对于债权人一直没有主张权利的,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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