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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拍卖师培训等收费标准的
www.110.com 2010-07-17 10:37

  1998年4月29日,国家计划委员会

  国家国内贸易局市场建设管理司:

  你司《关于重新给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核定收费标准的请示》(司发市综字〔1998〕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拍卖师培训等收费标准重新核定如下:

  一、拍卖师培训费(含讲课费、外地教师聘用费、教材费、场地租用费、其它杂费等)按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计收。

  二、报名考试费(含试卷、准考证、阅卷费、考场租用费等)按每人次80元计收。

  三、注册费:首次注册20元/人,再次注册(每年一次)10元/人。

  四、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费10元/证。

  上述各项收费标准自1998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有效期满,按规定重新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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