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标的如何拍卖?
www.110.com 2010-07-17 09:54
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和其他物品,按照国务院规定应当委托拍卖的,由财产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拍卖人进行拍卖。
拍卖由人民法院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罚金、罚款的物品以及无法返还的追回物品,适用前款规定。
拍卖由人民法院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罚金、罚款的物品以及无法返还的追回物品,适用前款规定。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特殊标的
最新文章
- · 哪些可以作为拍卖标的
- · 不得拍卖的标的
- · 特殊标的
- · 特殊标的如何拍卖?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