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拍卖法 > 拍卖法解读 > 拍卖程序 > 佣金 >
拍卖佣金收费标准
www.110.com 2010-07-17 10:2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和本公司制定的《拍卖规则》的约定,本公司对委托人、买受人对收取的佣金比例、收取方式和期限制定如下标准: 
一、 委托人佣金支付方式及期限 
1、佣金比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对拍卖任意物品和公物收取不同比例的佣金: 
      ① 委托人与拍卖人之前有约定的,按约定收取 
      ② 委托人与拍卖人未做约定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 
      ③ 艺术品拍卖收取佣金比例一般为10%(国际惯例) 

2、佣金支付方式  
       ① 前期支付法: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后,在约定的期限内由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 
      ② 扣除法:委托人在拍卖人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在向委托人支付成交价款时扣除。 

3、佣金支付的期限 
       ① 前期支付法:委托人在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后三个工作日支付。 
       ② 扣除法:拍卖成交后,拍卖人直接从成交价款中扣除。 

二、 买受人佣金支付比例和方式 
1、 佣金比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成交价款5%的佣金。艺术品拍卖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国际惯例一般为10%。 

2、 佣金的支付方式 
      拍卖成交后,拍卖人直接从买受人缴付的拍卖保证金中扣收。 


拍卖和公证收费标准 拍卖佣金实行累进收费办法。资产拍卖底价在100万元以内的,按成交价的1%交纳拍卖佣金拍卖底价在100—200万元的,按成交价的0.5%交纳拍卖佣金拍卖底价超过200万元的,按0.2%交纳拍卖佣金。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推荐文章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