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佣金事项
www.110.com 2010-07-17 1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对拍卖佣金的收取作了如下规定:
一、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拍卖佣金的比例。
二、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
三、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一、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拍卖佣金的比例。
二、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
三、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 上一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全省法院委托
- 下一篇:涉案房产拍卖 佣金最高5%
最新文章
- · 涉案房产拍卖 佣金最高5%
- · 拍卖人收取佣金的比例
- · 拍卖行开始提高佣金比例
- · 商务部禁止恶意降低拍卖佣金
- · 收藏品拍卖收费标准
-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
- · 拍卖佣金事项
- · 拍卖佣金收费标准
- · 攸县国有资产、资源拍卖佣金标准
- · 最高院出台司法解释佣金问题困扰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