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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集邮论坛拍卖规则
www.110.com 2010-07-17 09:46

  第一章 总则

  1、为维护论坛正常的拍卖秩序,维护出品人、竞拍人的合法权益,制订本规则。凡参与论坛拍卖活动的网友,均视为认同本规则。

  2、快乐集邮论坛免费提供拍卖平台,旨在为促进邮友间的邮品交流服务,邮友交易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纠纷,本论坛管理员、拍卖栏目版主不承担责任,但可给予双方必要的调解。

  3、网友参与拍卖和竞买,应遵循公平公开、诚实守信的原则,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论坛秩序。

  第二章 注册用户参与拍卖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在个人签名栏填写真实姓名及详细通讯地址;

  2、无不良邮品交易史的。

  第三章 主题拍卖帖格式及要求:

  1、标题格式:[**月**日**时**分截标]******(拍品名称);

  2、内容:每项拍品应注明以下内容: 拍品名称、拍品底价、截标时间、加价幅度、拍品图片、交付方式(邮政资费金额)等。拍品可以无底价形式付拍。

  出品人有在主题帖中详细描述拍品内容的义务。

  3、每主题帖只限一项拍品;

  4、主题帖从提交拍卖到截标,时间不得超过7天。

  第四章 竞价原则:

  1、每项拍品第一个竟标人首次出价,可等于或高于底价;

  2、论坛默认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以整数竞价,不得出现角、分字样;

  3、同一时间出现两个相同竞标价或多个相同竞标价,出价早的视为有效。

  4、拍品截标前出价最高的为中标人;

  5、论坛实行阶段递进的竞价方式:

  ⑴ 1——50元(标的或竞价,下同),每次最小加价幅度为1元以上(含1元,下同);

  ⑵ 51——100元,每次最小加价幅度为2元以上;

  ⑶ 101——500元,每次最小加价幅度为5元以上;

  ⑷ 501——1000元,每次加价为10元以上;

  ⑸ 1001元以上,每次加价为20元以上。

  第五章 截标方式:

  论坛默认实行五分钟延时截标,即:拍品截标时间到达前5分钟有人出价,从本次出价起延时5分钟截标,如本次出价5分钟内仍有人出价,仍视为有效,依次顺延,直至最后出价超过5分钟无人竞标,视本拍品截标。

  拍品截标时间到达前5分钟无人出价,到达时间既为截标。

  第六章 拍品交割:

  1、拍品截标后,出品人应在拍品帖中确认中标人及中标价;

  2、拍品截标后,交割产生的邮寄费,出品人未在发帖时清楚说明由中标人支付的,一律由出品人支付;

  3、论坛默认为先款后货,中标人须在中标之日起十日内将款汇至对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出品人收到汇款后,须在十日内将拍品寄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中标人收到拍品,应在原帖告知出品人。

  第七章 拍卖过程中应遵循的十“严禁”原则:

  1、严禁在论坛发布虚假、欺诈性的拍卖信息;

  2、严禁同一IP地址不同ID的注册会员哄抬拍品价格;

  3、严禁出品人私下邀请注册会员哄抬拍品价格;

  4、严禁竞标开始后出品人擅自撤销或修改拍卖主题帖;

  5、严禁竞标人恶意、虚假竞标;

  6、严禁竞标人擅自撤销或修改出价;

  7、严禁截标后出品人、竞标人悔标放弃履行交割义务;

  8、严禁交割中出品人以甲代乙以次充好;

  9、严禁出品人、竞标人或其他注册会员对正在拍卖中的帖子发表有误导意义的一切言论;

  10、严禁同一拍品在本论坛其它栏目或其它网站同时拍卖。

  第八章 举报及处理:

  1、论坛注册会员、版主和管理员享有对出品人、竞标人进行义务监督的权利;

  2、出品人、竞标人或其他注册会员,违反本规则一至七章内容,情节轻微的,由版主责令纠正,多次违反规定或情节严重不听制止的,给予全站通报批评并视情节采取锁、删、封管理措施,违反本规则第七章内容,发布虚假、欺诈拍卖信息等严重行为之一者,直接公告全站,取消其论坛登录权限。

  第九章 附则

  本规则的解释权归快乐集邮网。专场拍卖活动或主题拍卖活动如不另行制订规则,以本规则为准。

  因网络故障或不可抗力造成网络中断,不能访问,致使拍品不能按期截标的,由版主给予锁帖处理,出品人可择日另拍。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快乐集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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