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拍卖法 > 拍卖知识 >
拍卖常识介绍:房地产拍卖应注意的事项
www.110.com 2010-07-17 09:34

 房地产拍卖应注意的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规定者外,均可参加房地产拍卖;  

 2、属于单位(企业)参加竞买的,必须提供法人代表营业执照或政府批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与自身的竞投(买)人行为相适应的资金证明;  

 3、属于个人参加竞买的,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以及自身的竞投(买)相适应的资金证明;  

 4、国外竞投(买)者,除上述证明外,还必须取得我国驻参加竞投(买)者所在国使(领)馆的认证;   5、通过拍卖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向有关部门申办基建立项和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等有关手续。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