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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光建议发行优先票据
www.110.com 2010-07-16 13:53

  建议发行优先票据

  本公司建议向亚洲及欧洲的国际机构投资者及美国合资格机构买家进行优先票据的国际发售。就发售而言,本公司将向若干机构投资者提供有关本集团最近的企业及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集团所进行项目的最新风险因素及描述、有关本集团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的管理层讨论及分析、关连人士交易以及债务资料,此等资料之前从未公开。有关该等近期资料的摘要大约可于向机构投资者发放有关资料的同时在本公司的网站www.lumena.hk浏览。建议票据发行的定价,包括本金总额、发售价及息率,将由中银国际、瑞信及德意志证券(作为联席账簿管理人兼牵头经办人)透过入标定价方式厘定。于票据条款落实後,中银国际、瑞信、德意志证券及本公司将订立购买协议。本公司将于签订购买协议後另行刊发公告。倘发行票据,本公司目前有意将建议票据发行的所得款项(i)约123,000,000美元用作悉数偿还BOCILeveraged&StructuredFinanceLimited根据日期为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的融资协议授出的贷款融资(包括估计应计利息及终止费用);(ii)为本公司现有及未来扩展计划的资本开支拨付资金;及(iii)用作一般企业用途。

  本公司已向新加坡交易所申请票据上市。票据获准纳入新加坡交易所的正式上市名单不可被视为本公司或票据的价值指标。

  由于截至本公告日期并无就建议票据发行订立具约束力协议,建议票据发行有可能但尚不肯定能够落实。本公司的投资者及股东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谨慎行事。倘签署购买协议,本公司将就建议票据发行另行刊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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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票据发行

  引言

  本公司建议向亚洲及欧洲的国际机构投资者及美国合资格机构买家进行优先票据的国际发售。就发售而言,本公司将向若干机构投资者提供有关本集团最近的企业及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集团所进行项目的最新风险因素及描述、有关本集团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的管理层讨论及分析、关连人士交易以及债务资料,此等资料之前从未公开。有关该等近期资料的摘要大约可于向机构投资者发放有关资料的同时在本公司的网站www.lumena.hk浏览。

  建议票据发行的定价,包括本金总额、发售价及息率,将由中银国际、瑞信及德意志证券(作为联席账簿管理人兼牵头经办人)透过入标定价方式厘定。于本公告日期,尚未厘定建议票据发行的金额、条款及条件。于票据条款落实後,中银国际、瑞信、德意志证券及本公司将订立购买协议。本公司将于签订购买协议後另行刊发公告。

  建议票据发行将仅(i)遵照证券法第144A条规定,根据证券法登记豁免在美国境内向合资格机构买家发售,及(ii)遵照证券法下的S规例在美国境外发售。建议票据发行概不会在香港公开发售,建议票据发行亦概不会配售予本公司任何关连人士。

  进行票据发行的理由

  本集团从事天然芒硝产品的开采、加工及制造及销售业务。本集团投入逾60%的产能生产特种芒硝。于二零零九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的大洪山矿区生产设施是中国唯一取得药用芒硝良好生产规范证书及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设施,本集团实际是中国唯一获批准及认证的药用芒硝生产商。

  藉进行建议票据发行,能为本集团补充其扩展及发展计划的资金所需。本公司相信,建议票据发行将能进一步拓展本公司的国际地位,并提高本公司进入国际债务资本市场的能力,藉以支持本公司的增长。

  所得款项的拟定用途

  本公司拟将建议票据发行的所得款项净额作以下用途:-

  (i)约123,000,000美元用作悉数偿还BOCILeveraged&StructuredFinanceLimited根据日期为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的融资协议授出的贷款融资(包括估计应计利息及终止费用);

  (ii)为本公司现有及未来扩展计划的资本开支拨付资金;及

  (iii)一般企业用途。

  本公司或会因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及状况而对上述收购及发展计划作出调整,并可能会重新分配建议票据发行所得款项的用途。

  上市

  本公司已向新加坡交易所申请票据上市。新加坡交易所原则上已批准票据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当票据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即可进行买卖。票据获准纳入新加坡交易所的正式上市名单不可被视为本公司或票据的价值指标。票据不会寻求在香港上市。

  一般事项

  由于截至本公告日期并无就建议票据发行订立具约束力协议,建议票据发行有可能但尚不肯定能够落实。本公司的投资者及股东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谨慎行事。倘签署购买协议,本公司将就建议票据发行另行刊发公告。

  释义

  「董事会」指董事会;

  「中银国际」指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就建议票据发售及出售而言,为联席账簿管理人兼牵头经办人;

  「本公司」指旭光资源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7),一家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

  「关连人士」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瑞信」指CreditSuisseSecurities(Europe)Limited,就建议票据发售及出售而言,为联席账簿管理人兼牵头经办人;

  「大洪山矿区」指位于中国四川省眉山市西北20千米的矿区;

  「德意志证券」指DeutscheBankSecuritiesInc.,就建议票据发售及出售而言,为联席账簿管理人兼牵头经办人;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票据」指本公司将发行的优先票据;

  「票据发行」指本公司发行票据;

  「发售价」指将出售票据的最终价格;

  「购买协议」指本公司、中银国际、瑞信及德意志证券拟就票据发行订立的协议,据此,中银国际、瑞信及德意志证券将担任票据的初步买家;

  「证券法」指美国一九三三年证券法(经修订);

  「新加坡交易所」指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份」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的普通股;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美元」指美利坚合众国法定货币美元;及

  「%」指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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