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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法解读关于承兑的分类及概念
www.110.com 2010-07-16 14:44

  1.承兑的分类

  依据不同的标准,可将承兑分成不同的种类。

  (1)以承兑的方式为标准,可将承兑分为正式承兑和略式承兑

  正式承兑。又称完全承兑,是指汇票上明确记载“承兑”或同义的文句,并由付款人签名的承兑。

  略式承兑。略式承兑是指仅由付款人签章而不在汇票上作任何“承兑”文句记载的承兑。

  (2)以承兑有无限制为标准,可将票据分为单纯承兑与不单纯承兑

  单纯承兑。汇票付款人完全按照票据文义予以承兑而不附加任何条件的承兑,为单纯承兑。

  不单纯承兑。付款人对票据文义加以限制或变更以后而进行的承兑,为不单纯承兑。限制或变更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①一部承兑。

  ②附条件承兑。

  ③变更记载事项的承兑,即付款人在承兑时将汇票上的权利予以变更后,再给予承兑。

  2.承兑的概念

  承兑是汇票付款人明确表示于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一种票据行为,也就是表示愿意承担票据义务的行为。具体地讲,它有以下涵义:

  (1)承兑是付款人愿意于到期日支付票据金额的意思表示;

  (2)承兑是单方法律行为;

  (3)承兑是一种附属的票据行为,因为承兑与背书一样,以出票行为的存在为前提;

  (4)承兑是要式行为,一般地说,承兑人愿意于到期日支付票据金额的意旨应在汇票上表明,并由承兑人签章。

  汇票承兑制度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票据法上,汇票付款人并不因为出票人的付款委托而当然地承担付款义务,但汇票一经付款人承兑,即负有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而成为汇票的主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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