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依法审理破产案件调查(2)
www.110.com 2010-07-12 15:49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04年以来,宝鸡中院共受理破产案件37 件,审结34件。已经审结的破产案件为困难企业减免债务62.86亿元,涉案企业的33140多名职工得到了安置,再就业率达到81%。在此期间,没有发生一起因涉及职工和债权人利益而引发的聚众闹事、越级上访等事件,做到了无震荡破产。绝大多数国有企业通过依法破产实现了重组,轻装站在了新的起跑线上。
- 上一篇:甲流破产齐上榜
- 下一篇:日本出台新经济刺激政策
相关文章
- ·关于审理有关征地补偿款分配案件的调查报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
- ·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为维护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
-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
- ·对杭州市下城区近年来物管案件审理情况的调查
- ·重大恶性案件的审理更要严格依法进行
- ·两起破产案件的审理体会
- ·浅议破产案件审理中破产企业债务人和财产持有
- ·当前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处
-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正确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