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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应如何收购德国破产企业?
www.110.com 2010-07-12 15:50

  简要内容:赵辉说,德国现行的鼓励企业尽早,因此破产企业并不一定已经资不抵债,只要出现即将无力支付的迹象,债权人就有权利向法院提出企业。很多在正常时期对中国企业可望而不可即的德国企业,现在都有可能成为囊中之物,成熟、有能力的中国企业应当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

  金融危机使越来越多的德国企业破产,不少中国企业看准这个时机,开始收购拥有先进技术的德国破产企业。针对中国企业收购德国破产企业中应当注意的问题,记者专访了德国诺尔律师事务所收购专业律师赵辉。他多年来直接参与了十多起中德企业并购案例,实践经验丰富。

  赵辉说,德国现行的破产法鼓励企业尽早申请破产,因此破产企业并不一定已经资不抵债,只要出现即将无力支付的迹象,债权人就有权利向法院提出企业破产申请。所以,根据实际情况不同,许多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的价值差异很大。

  中国企业如果要收购已进入破产程序的德国企业,需针对资产内容、质量和价格等进行谈判,而谈判对象一般不再是破产企业的企业主或债权人,而是专业的。该破产管理人由债权人推选,获得破产法院任命,大都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当然,也有债权人直接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情况。

  赵辉说,破产企业相对于正常运作企业来讲一般价格较低,但这样的企业人才流失比较严重。往往在企业刚露破产迹象时,公司的优秀技术和销售人才就会被竞争对手挖走,这样对新投资方重整旗鼓十分不利。

  对于雇员问题,赵辉介绍,德国民法典下实行企业员工跟随转让资产走的原则,如果中国企业收购破产企业全部或大部分资产,其原有雇员也将随资产一起转移,但要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如果不想留用雇员,中国投资者应在资产收购前同破产管理人讨论解决办法,法律上允许的方法是设立所谓的“过渡公司”。

  但赵辉提醒,德国企业破产的原因各不相同,中国企业如果不能给破产企业带来实质性优势,如低成本部件支持、广阔的销售市场等,想要改变德国破产企业的原有状况会十分艰难。

  赵辉最后说,金融危机打乱了市场的原有格局,但也为各个行业带来新的机会,特别是能够在危机中坚持下来并为危机后的发展和产业提升提前做好准备的企业无疑会成为新赢家。很多在正常时期对中国企业可望而不可即的德国企业,现在都有可能成为囊中之物,成熟、有能力的中国企业应当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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