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产案立案前适度介入,使第三方成为破产企业新的经营主体,使企业免于得到重生,并使债权人得到比破产清算更有利的债权清偿。海淀法院适用新《》日前裁定批准了北京仙琚生殖健康专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的重整计划方案,该案成为北京适用新《破产法》成功进行重整的首例案件。近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破产法》起草工作小组成员王卫国表示,作为企业重整的典型案例,海淀法院的创造性处理方式值得推广。
案情回放
资不抵债 申请破产
北京仙琚生殖健康专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仙琚医院”)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股东为北京仙琚兴业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公司”)及浙江仙琚置业有限公司。根据中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06年9月30日,仙琚医院资产总额992.68万元,负债总额2151.95万元,净资产为-1159.26万元。仙琚医院以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申请破产还债,经,仙琚医院破产案申报债权人人数为45人,申报债权总额为22978953.74元。
审理之中 申请重整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仙琚医院递交了重整申请,并提出了具体的重整计划方案:仙琚医院股东兴业公司与置业公司将全部股权以零对价转让给维多丽亚医疗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通过与各债权人分别签订和解协议的方式,确定债务偿还主体、偿还比例,并在仙琚医院重新开业运营后,于约定期限内逐步偿还,而原股东兴业公司和置业公司负责安置职工,清偿拖欠工资,从而实现仙琚医院的重整。
经过与债权人的多轮磋商,仙琚医院召开了,到会的债权人人数为34人,占已申报债权人人数的75.56%,到会债权人债权总额为22916508.73元,占全部申报债权比例的98%。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除4家公司对重整计划方案投反对票外,其余债权人均赞成,投赞成票的债权人债权比例占全部申报债权比例的97%。经债权人会议表决,仙琚医院提出的重整计划方案获得绝大多数债权人同意,仙琚医院随之申请裁定批准该重整计划方案。
批准重整 保留价值
海淀法院在受理企业的重整申请后认为,与旧的《破产法》规定相比,企业进行重整后其营运价值得以保留,同时使债权人得到比破产清算下更为有利的清偿,符合重整程序的法律要件。因此,批准了仙琚医院重整计划方案。商报记者 郭莹
专家观点
此案的处理符合《破产法》立法目的
王卫国表示,此案是企业重整的典型案例,海淀法院的创造性处理方式符合《破产法》规定破产重整的立法目的,即最大限度地拯救破产企业,尊重商事主体的团体性,维护商事主体的稳定,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
同时,此案的处理过程表明法院尊重市场对资源的调配机制,尊重当事人的自主选择。法院公开、谨慎、适当地适用了司法的自由裁量权,保证重整程序不因个别当事人不理性的行为导致破产重整程序的失败,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相关背景
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破产法》在第八章中专门制定了一整套重整制度,其中规定了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还明确规定了重整的相关法律程序以及重整过程中各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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