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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www.110.com 2010-08-17 15:35

  达市府办函〔2008〕3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解决我市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的工作方案》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月八日

  关于解决我市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的工作方案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国资委 市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联合召开的视频会议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解决我省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的工作方案》(川办函〔2008〕182号)要求,全省各地要在今年底解决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为积极妥善解决我市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工作方案的适应范围和对象为我市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二、工作目标

  坚持统一政策、全部纳入、精心组织、平稳实施的工作方针,确保在2008年底前将全市所有的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属地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工作任务

  (一)资金的筹集、拨付

  尚未参保的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当地医疗保险体系,所需资金按以下办法筹集和拨付:

  1.对中央补助的资金,按照中央核定的人数和补助标准(未参保的每人6300元,已参保的每人1260元)计算,市财政在收到中央补助预拨资金5个工作日内分别拨付给市医保局和相关县财政局。2009年依照中央规定的办法和程序进行申报、审核、审定后,据实结算。

  2.对省财政给予未参保人员以每人1500元的缺口资金补助,2009年与中央财政补助结算资金同步拨付到市医保局和相关县财政局。

  3.相关县政府要通过综合措施,足额筹集把尚未参保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所需的清算资金在中央、省财政补助后的差额部分。即:从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的清算收入中筹集安排一部分资金,从各地现有国企破产改制解困资金存量中调整结构安排一部分资金,以及各级财政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安排一部分资金。

  4.对各地统筹筹集资金,市属对医保部门结算按标准扣除中央、省补助、市财政原分年支付已到位数后,于2008年11月底一次性补助到位,各相关县财政局也必须按政策一次性补助到位。

  5.对市属依法破产企业仍按原定政策,财政分年支付到位。对县属依法破产的企业,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多方筹集资金,积极妥善解决好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

  6.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补助资金和拨付与结算,将与各地自身筹集资金的情况和完成目标的情况挂钩,对未完成目标的地方,将据实减拨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补助资金。

  (二)工作进度计划

  按照四川省三厅委要求,我市解决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1.2008年9月底前,向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上报《关于解决我市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的工作方案》;

  2.2008年10月上旬,召开全市会议,部署解决全市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并与各县、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

  3.2008年10月底前,市、县两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及退休人员花名册和组织参保,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务必密切配合。

  4.2008年11月上旬,除扩权强县试点县外,市财政部门要将中央、省拨付的专项补助资金及时划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财政专户;

  5.2008年11月中旬之前,市、县两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供的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户数、退休人员数进行复核,12月底前,务必将应参而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三)以人为本,统筹兼顾

  市本级和各县、市、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借这次中央和省财政为解决地方政策性产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提供资金补助的契机,正确处理好地方政策性产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与此同时,各县、市、区要按照“分级负责、多渠道筹资、分类指导、维护稳定”的原则,既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又要整合各种专项资金,力争解决地方依法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各县、市、区必须完成年初下达的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目标任务,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夯实坚实基础。

  四、工作措施

  为了妥善解决我市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和依法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达州市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做到有分管领导负责,有职能部门牵头,有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形成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把这一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好。

  2.实行分级负责制。按照“分级负责,多渠道筹资,分类指导,维护稳定”的原则,市本级、相关县、市要负责对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工作包干到底,市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地加强这项工作的指导。

  3.实行定期通报。从2008年10月起,将对全市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情况进行定期通报,督促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4.跟踪督查。从2008年10月起,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成解决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的联合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开展此项工作的专项督查,特别是对进度迟缓的县、市、区进行重点督查,市政府定时通报。

  5.奖惩逗硬。把解决全市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列入市政府2008年单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对不能按时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的县、市、区,要追究分管领导和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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