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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之商标使用未注册商标
www.110.com 2010-07-08 17:03

  第四十八条 使用未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

  (一)冒充注册商标的;

  (二)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

  (三)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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