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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书
www.110.com 2010-07-08 17:35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名称:

  类别:

  原申请号:

  原申请日期:

  撤回商品/服务项目:

  申请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

  注:

  1、未委托代理的,不需填写代理项目。

  2、共有商标撤回,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人授权。

  3、撤回部分商品,填写"撤回商品/服务项目"一栏,全部撤回无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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