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驳回商标的复审?我国商标法是如何规定
www.110.com 2010-07-09 14:50
驳回商标的复审是指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被商标局审查驳回的申请原案的复查
审议。
对于商标审查的结果,各国法律都规定了严密的审查程序。我国规定了两审终
审制。第一审由商标局审查。商标局认为申请人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实质内容不符合商
标法规定,作出驳回商标申请的通知。申请人对于商标局驳回申请的理由和引证的法律条
款,没有不同意见的,商标局的审查结果即为终结。如果申请人不服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
法律依据,则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这就是第二审,也是
终审。
驳回必须符合如下形式要件:
(1)申请人。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
审。因此,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到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
请人资格。
(2)申请时限。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商标法第二十一条规
定,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提出。最后一天如果是假日的,以
假日之后上班的第一日为限。同时,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规定,因不可抗拒的事由
或其他正当理由,申请人在15天内不能按期提出申请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30天,是
否准许,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延期申请须交纳一定的延期申请费。
(3)申请内容。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书的确切内容,包
括商标的文字、图形、指定商品,不得有任何改动。如有更改,该申请则被视为无效。复
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还可以附送有关证据。
(4)申请手续。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将《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一
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同时附送《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局驳回原件)、原商标图样
10份、黑白墨稿一份和驳回通知书。
(5)交纳商标评审费。
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手续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
办。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多数委员
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终局决定否定商标局核驳原议,准予初步审定,刊登《初步审
- 上一篇:异议复审
- 下一篇:商标确权行政诉讼第一案评析
相关文章
- ·如何理解我国商标法规定中的“相关公众”?
- ·关于如何理解《商标法》第五十三条有关规定问
- ·商标注册申请的驳回是如何规定的?
- ·我国对外国商标注册申请的代理是如何规定的?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如何理解《商标法》
- ·我国着手修订商标法以简化商标申请手续
- ·我国商标法第三次修订:声音、气味能否注册商标
- ·我国法律对追究外国人犯罪的规定是什么?
- ·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制度之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
- ·从国际法看我国新商标法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
- ·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制度之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
- ·商标法代表了我国民事立法的方向
- ·《知识产权协定》与我国商标法律制度的进一步
-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如何处罚?
- ·我国是如何保护驰名商标的
- ·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如何保护?
- ·如何实现商标法目的
- ·我国新商标法对地理标志的保护
- ·商标驳回复审的作用包括哪些
- ·驳回商标复审的类型
最新文章
- · 商标复审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 · 商标复审的类型
- · 驳回商标复审的评审和裁定
- · 驳回商标复审的申请程序
- · 驳回商标复审的类型
- · 商标驳回复审的作用包括哪些
- · 商标复审终局决定该何时“终结”
- · 商标权的程序保障刍议
- · 商标复审申请书的构成
- · 商标复审程序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