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我国的劳动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劳动争议在逐年不断增长。为了妥善地处理劳动争议,必须对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进行改革。本文拟就这一问题谈一些看法,以供研究。
一、正确处理劳动争议对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的意义
(一)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并把它作为同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并列的重大战略任务,其意义重大而深远。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民主与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上述特征来看,构建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必须注意劳动关系的和谐与协调。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即人们在从事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具体地表现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劳动权利与义务关系。劳动关系就其内涵而论,包括劳动就业、休息休假、劳动分配、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内容。如果我们的劳动关系处于紧张的、不和谐的状态,就难以充分调动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全体劳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因此必须深刻认识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二)正确处理劳动争议对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可以更好地提高两者的积极性
为了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必须保障劳动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正确处理劳动争议,一方面可以保证用人单位在和谐的环境中依法组织生产和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可以保障职工的各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正确地处理劳动争议,可以提高当事人的履行法律义务的自觉性,提高当事人的法制观念,从而进一步消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隔阂,增进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合作和凝聚力,更好地调动两者的积极性。劳动争议的正确解决,可以使影响劳动关系正常发展的“症结”得到及时的化解,使企业与职工之间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并肩奋斗。
(三)正确处理劳动争议可以避免矛盾的激化和恶性案件的发生,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
和谐的社会要求民主与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劳动关系的协调对整个社会关系的稳定与否起着重要的作用。劳动争议的正确解决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律保障,可以避免矛盾的激化和恶性案件的发生,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劳动争议如果得不到及时、公正、正确处理,就可能使矛盾激化,引发恶性案件。因此,应深刻理解劳动争议的处理在调节整个社会关系中的“稳定器”和“避震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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