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落户城镇问题有了新进展。7日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这被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肖金成、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称之为“重要突破”,在户籍制度改革上又迈进了一步。由于户籍制度以及捆绑户籍制度上的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制度原因,大部分农民无法在城市安居乐业。他们创造的巨大产能,却没有产生有效需求。未来的发展需要通过户籍制度等一系列与之相关的制度创新稳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现在的问题是,农民工能否就此顺利落户城镇?
户籍松动:社保先行
“应先将农民工纳入社保体系。”在王小鲁看来,如果仅解决户籍而不解决保障,城镇化推进起来会比较困难。因为户口只是一种形式,换张户口本并不难,关键是附着在其上的具体内容。
据统计,截至2008年底,我国共有6亿城镇人口,城镇化水平达到了45.68%,其中有1.5亿是进城农民工。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没有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而我国城镇社会保障与农村社会保障存在较大差异,即便实行新型农村医疗保险的地区,其待遇也与城镇医疗保险有较大的差距。
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极有可能在城镇出现新的“二元结构”,成为社会不稳定和不和谐的因素。但解决这些问题,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因此,必须尽快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防止此类问题的发生。
另外,王小鲁建议政府在廉租房政策方面,不仅考虑城市居民中的低收入者,也应该把农民工纳入进去。
“他们有资格住在城市,今后有可能在城市定居下来,变成市民,政府有必要多一些公共支出,让农民工顺利进城。”王小鲁认为国家财政体制上对此需要作一些调整,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户籍选择:政府勿越俎代庖
户籍限制阻碍了农民工进入城市工作与生活的自由选择权利,放开这种人为不合理、不平等限制之后,如何做到让农民工真正融入城市?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仲继银的观点是,要让市场来选择谁是“符合条件的人选”,不应该是继续人为设定一些框框、进行农转非审批等等。应该就是一个简单的原则,在城市实际工作、居住和纳税一定时间,比如三年以上,就自动转为该城城市居民,当然他自己也可以选择保留农民身份或保留一块农村土地,转为城市居民则要放弃农村的承包土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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