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 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事业的改革发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福利体制,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0]3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推进我区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重要意义
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福利社会化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趋势。我区目前拥有60岁以上老年人近8.5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1%,随着家庭小型化的发展,社会化的养老需求迅速增长。同时,我区孤残儿童的养护、康复条件也亟待改善和解决。长期以来,社会福利由国家和集体包办、包管,存在资金不足、服务水平低和经营方式不灵活等问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福利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的需要。因此,从长远和全局出发,广泛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对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维护社会稳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福利服务需求,促进我区“三个文明”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二、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我区区情,坚持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社会福利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发展方向,积极探索政府资助、社会各方面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的新途径,建立完善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促进我区社会福利事业健康、适度、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今后五年内,在我区基本建成以政府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网络。全区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数量和集中收养人员数量适度增长。其中老年福利设施床位总数达到3000张,基本实现养老床位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
(三)总体要求。
1.投资主体多元化。采取国家、集体和个人等多种投资方式,形成社会福利机构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格局。区、乡(镇)两级政府应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办法,将一部分资金用于鼓励支持和资助各种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扩大福利彩票发行,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筹集更多资金;鼓励集体、社会团体、个人和外资以多种形式捐助或兴办福利事业;企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条件,自愿捐助或利用闲置资源投资“面向社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福利事业;儿童福利机构仍以政府管理为主,同时通过领养、寄养、代养、助养和接受捐赠等多种形式,走社会化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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