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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扶贫救助工作情况
www.110.com 2010-08-12 14:40

  农安县共有60岁以上老龄人口10.5万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十分之一。全县有五保老人7049人,集中供养2390人;城镇低保对象9075 户、18681人;农村特困户23804户、47853人;农村低保对象11433户、28333人;优抚对象3343人;孤儿257人;在校贫困学生(指每月生活费在100元以下的)600人;全县需要救助的重(大)病家庭420户。全县有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2家;福利企业7家;登记和备案的各类民间组织162个,其中社团3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3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111个。

  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民政事业作为加强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农安的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经常过问,亲自研究。重大活动,四大班子领导带头参加,积极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民政工作。特别是省、市政府和民政部门的领导,先后多次到我县检查指导工作,帮助我们谋划和解决实际困难,使我县的民政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也取得了一些成绩。双拥工作、慈善救助双日捐工作、县福利中心建设等工作都始终走在全省前列。

  民政工作就其主要工作内容而言,重点是做好城乡社会扶贫救助工作,所以,我们始终把构建和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作为重中之重,牢牢抓在手上。今年在制定全县民生行动计划时,确定社会救助类指标共14项,占全部72项指标的五分之一。目前,这些指标都已基本完成。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构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确保弱势群体基本生活

  城镇居民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我县城市低保工作始于1999年。根据国家规定,结合农安实际,我们确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县城居民月人均为143元,其他乡镇居民月人均为117元,低于这个标准的,按家庭的实际收入补差纳入低保。从1999年到现在,全县共发放城镇低保金5000多万元,享受城市低保人数由1999年的561人增加到现在的18681人。今年年初以来,我们对城市低保户进行了全面普查,严格按照政策标准,把符合条件的及时吸纳进来,把收入水平超过低保标准的及时剔出。截止到8月末,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136万元,社会发放率达到100%。农村低保稳步推进。我县农村低保始于2004年,对年人均收入低于625元的农村特困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截止2006年末,全县农村低保人数达到28333人,占农村贫困人口的75%。目前,正在对农村低保户进行重新普查核查,力争在年底前把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并且实现社会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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