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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开展计划生育保险
www.110.com 2010-08-12 15:02

  为探索建立计划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2007年国家人口计生委和保监会联合下发了《计划生育保险试点方案》,并确定了河南安阳、上海奉贤等十二个地市为首批计划生育保险试点地区。一年来,各保险公司与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协会等部门通力合作,积极探索开展计划生育保险试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计划生育保险开展基本情况

  2008年1-6月,16家保险公司在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和大连、宁波2个计划单列市的252个市(地区、州、盟)开展了计划生育保险及相关业务。全国计划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280万人,其中计划生育手术保险参保人数34万人,独生子女保险参保人数131万人,其他相关保险参保人数113万人;计划生育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12068万元,其中计划生育手术保险695万元,独生子女保险5201万元,其他相关险种6866万元;从保费来源来看,计生部门投保1950万元,个人投保6444万元,财政补贴2754万元,其他渠道来源920万元;累计赔偿或补偿11万人次,赔偿金额2968万元。

  计划生育保险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转移了计划生育家庭和个人因实行计划生育带来的意外伤害、健康医疗等风险,减少了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为引导群众自觉进行计划生育,推动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保险业开展计划生育保险的主要措施

  (一)保监局积极推动,营造良好环境。试点方案下发后,保监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协调人口计生部门,组织和指导保险公司开展试点。上海保监局与上海市人口计生委针对每月5元的独生子女费奖励作用逐步弱化、而风险保障需求增加的实际,共同开展了独生子女奖励费转意外保险试点,探索运用市场机制,放大独生子女奖励政策的保障效应,实现了“小投入、大保障”的目标,实现了政府、社会和计划生育群众多方共赢。

  (二)保险公司精心组织试点。16家保险公司积极参与试点工作,开发设计相关产品,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推动。中国人寿本着保本微利经营原则,精心设计试点方案,开发了“计划生育节育手术意外伤害保险”、“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等试点产品,以及“计划生育妇幼健康保险” 、“独生子女两全保险”等一系列相关产品,扩大计划生育群众的选择面。同时,与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签署了总对总的合作协议,整合双方资源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试点工作,加强计划生育保险专门队伍建设,逐步研究建立开展计生保险业务的长效机制。目前,中国人寿所服务的计生群众人数、筹集保费数额和赔付数额均占全国总数的80%以上,对计划生育保险试点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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