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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学静:借鉴日本经验 增强我国失业保险制度防
www.110.com 2010-08-16 16:07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发挥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学习了讲话精神,看到中央领导对促进就业问题如此高度重视,感到欢欣鼓舞。更增强了我们在新的形势下继续探讨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发挥失业保险制度功能问题的信心。本文主要谈以下三点:一、取得的成就与存在的问题;二、对日本雇用保险制度功能的解析;三、对中国的启示及建议。

  一、取得的成就与存在的问题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历经了2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失业保险保障制度模式逐步与国际接轨。总结中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历史,其成就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在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积极提供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二是通过生活保障和促进就业服务,促进了市场就业机制的建立发展。中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已实施10年时间,制度出台时的经济社会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与这些新变化相比,我国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当前发挥的最主要功能是对失业者提供一定期限的基本生活救济,促进就业的功能相当弱,没有预防失业的功能。

  具体表现为:一是失业保险覆盖范围狭窄,对失业者保障功能有限。据2008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资料显示,2008年底我国城镇就业人数为30210万人,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12400万人,仅为城镇就业人数的41%。失业保险金水平通常为最低工资的60-80%之间,在我国低工资的现实情况下,现有的失业保险金水平还不能较好地保障失业者本人和家庭成员的生活需求。二是促进就业功不足。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从建立伊始就明确了保障生活和促进就业的两项制度功能,对促进就业作了比较严格的限制,只有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两项补贴,促进就业的资金支出非常有限。三是缺乏稳定就业和预防失业功能。用人单位长期参保缴费却得不到失业保险支持的矛盾亟待解决。目前企业面临困境,急需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帮助其抵御风险,稳定职工队伍,防止规模性失业,而现行制度却没有对其予以支持的功能。上述问题导致失业保险基金大量结余。全国2008年失业保险基金已经结余1300亿元。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压力面前,要求我们要深刻反思并探讨如何更好的发挥失业保险制度的功能,特别是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的作用问题,保证我国就业局势的稳定。而借鉴国外成熟做法,特别是日本雇用保险制度的功能定位,会对我们有所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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