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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将建立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
www.110.com 2010-07-26 15:17

  《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不到两周,国家有关部委纷纷表示,正着手构建全国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体系。

  不过,有关专家表示,由于受社会发展阶段、监管资源和能力、消费心理,以及科技手段等因素的制约,要彻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还面临着很大的困难。

  筹建国家食品安全委

  在12日召开的“2009中国食品安全高层论坛”上,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表示,“6月1日正式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最大的亮点就是建立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

  罗云波称,“随着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成立,我期待着它能够很好地协调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好监管者自身的监管工作。”

  长期以来,各个部门相互协调时存在抵触现象,去年的三聚氰氨事件就曝露出一些问题,如分段管理出现脱节、部门与部门之间没能有效衔接。

  罗云波介绍,食品安全委员会职能大致有:研究国家食品安全战略,从宏观上把握国家的食品安全状况;综合、协调和指导各个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看这些部门是否作为,是否乱作为,是否不作为。”

  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也透露,卫生部正着手筹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

  在谈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时,陈啸宏表示,将完善食品安全有害因素与监测数据的分析机制,建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有能力的省份成立分中心,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提高食品监测、检测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评估和预警,技术仲裁能力,逐步实现与国际的接轨。

  陈啸宏认为,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成立,有利于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

  “政府部门将汲取三鹿奶粉事件的惨痛教训,进一步明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应机制,修订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陈啸宏表示,将建立部门协调、信息通报、事故善后处理、整改督查回访等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制度。

  确立食品安全标准

  实现食品安全管理,需要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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