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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仨月时间办理落户手续 私自收养“黑孩”将
www.110.com 2010-08-17 13:48

  众所周知,因多种原因,不少被私自收养的儿童无法顺利落户,在接受教育、继承等方面遇到很多麻烦,也一直困扰着收养人。目前传来好消息,根据国家民政部、山东省民政厅等相关文件要求,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我市从2009年4月1日开始,集中4月、5月、6月三个月的时间,着手处理市民私自收养子女问题,对相关手续依法进行补办。集中办理期间,将着力解决被私自收养子女的“身份”问题,保护这些未成年人的落户、入学、继承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广大市民可尽快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

        仨月时间处理“黑孩”问题

        记者3月25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此次我市集中办理,将按照现行1999年4月1日《》修改决定施行日为界,区别对待办理落户手续。在1999年4月1日之前,已经形成关系的抚养人,可到司法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手续,然后持公证书、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提出落户申请,经县、市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后,办理落户手续。

        1999年4月1日,《收养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市民私自收养子女的,手续区分为多种情况进行办理。此次我市民政部门集中办理的,主要是有针对性地解决1999年4月1日后的公民私自收养子女“黑户”问题。

        收养登记补办手续很详尽

        收养人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条件,私自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捡拾证明不齐全的,由收养人提出申请,到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领取并填写《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经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确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出具《子女情况证明》,发现地公安部门对捡拾人进行询问并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收养人持上述证明及《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到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收养人具备抚养教育能力,身体健康,年满30周岁,先有子女,后又私自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者先私自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后又生育子女的,由收养人提出申请,到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领取并填写《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发现地公安部门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公告查找其生父母,并由发现地的社会福利机构办理入院登记手续,登记集体户口。对于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按照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和儿童予以办理收养手续。由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确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审核并出具收养前当事人《子女情况证明》。

        不满30岁要当“临时爹娘”

        收养人不满30周岁,但符合收养人的其他条件,私自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且愿意继续抚养的,可向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提出助养申请,登记集体户口后签订义务助养协议,责任由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承担。待收养人年满30周岁后,仍符合收养人条件的,可以办理收养登记。

        单身男性私自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女性弃婴和儿童,年龄相差不到40周岁的,由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动员其将弃婴和儿童送交当地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指定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

        但是,对于夫妻双方在存续期间私自收养女性弃婴和儿童,后因离婚或者丧偶,女婴由男方抚养,年龄相差不到40周岁,抚养事实满一年的,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事实公证书,以及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或者其妻死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无力抚养也不可随意转送

        根据要求,私自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由监护人送养的孤儿,或者私自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将私自收养的子女交由生父母或者监护人抚养。

        还有一种情况是,私自收养发生后,收养人因经济状况、身体健康等原因不具备抚养能力,或者收养人一方死亡、离异,另一方不愿意继续抚养,或者养父母双亡的,可由收养人或其亲属将被收养人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抚养(被收养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除外)。其亲属符合收养人条件且愿意收养的,应当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国内公民私自收养,依据《收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动员其将弃婴或儿童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抚养。

        彻底告别盲目私自收养

        据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2009年4月1日后,我市市民捡拾弃婴(儿童),必须在捡拾地的公安部门先报案,并由公安部门移交给潍坊市儿童福利院。潍坊市儿童福利院是目前潍坊市行政区域内接收、安置和送养弃婴(儿童)的唯一合法机构,是合法的监护人和送养人。

        据介绍,目前在农村地区还有不少熟人或是亲戚之间相互送养,或者捡到弃婴不去办理相关手续,这在日后孩子落户、上学等方面将会成为极大的问题。此外,还会出现一些个别不和谐现象:由于私自收养者中出现个别家庭不完整,无法给予被收养儿童足够的生活和学习照顾,造成不少被收养人过早辍学,文化程度不高,心理过于脆弱,进入社会后缺乏生存能力,甚至走向不良方向,对社会产生危害等。因此,我市指定市儿童福利院为目前唯一“送养人”,所有被收养者都要先经过市儿童福利院“这一关”,其目的就是从源头上保证好被收养人的各方面合法权益,改变因收养条件良莠不齐而给被收养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并力争保障规范的收养手续成为一种长效机制,在我市长期执行下去。

        市民今后要收养儿童,得具备收养条件,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并有计生、司法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才能到公安部门正式申请落户,公民将彻底告别盲目私自收养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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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蛋”户口有着落


        2008年11月19日,本报11版曾以“相差68岁的‘父子俩’”为题,报道了昌邑籍74岁翟相兴老人和他收养的6岁男孩“铁蛋”的故事。翟老汉6年前从火车站上捡拾到了奄奄一息的男孩“铁蛋”。“铁蛋”一岁时,查出了患有先天性心脏病。2007年夏天,翟老汉终于攒足了钱,到青岛为“铁蛋”进行先天性心脏病手术。“铁蛋”手术很成功,很快健康起来。如今,翟老汉带着“铁蛋”在自己的老家昌邑市饮马镇北村生活,并在镇上的小学上学,但“铁蛋”的户口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翟老汉为此奔波了一年多。由于地方民政及公安部门根据相关法律,对翟老汉这种自己育有子女又在老年时期私自收养弃婴的做法,很难依法予以界定,“铁蛋”的户口也就一直是一拖再拖。

        根据我市此次集中处理居民私自收养弃婴问题,像翟老汉这样的苦恼,如今有了解决办法。近日,当翟老汉得知了这样的消息后,实在是喜不自禁。他表示自己要尽快回兰州,到“铁蛋”的捡拾地兰州民政部门领取并填写《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然后由兰州当地公安部门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再经过“铁蛋”发现地民政部门公告查找其生父母,并由发现地的社会福利机构办理入院登记手续,登记集体户口。如果查找不到“铁蛋”的生父母,将按照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和儿童条件,给“铁蛋”办理收养手续。这样,“铁蛋”的户口问题就可以尽快得到解决,“铁蛋”就可以一个合法公民的身份进入校园读书,摆脱6年多的“黑户”问题。记者臧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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