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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筹划
www.110.com 2010-07-15 17:57

  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契约,以收取一定的租金为条件,将租赁资产在规定期限内交给承租人使用,其所有权仍属于出租人的一种经济行为。租赁从承租人筹资的角度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

  融资租赁也称金融租赁或资本租赁。指当企业需要筹措生产设备资金时,租赁公司按其要求购入所需生产设备并租赁给该企业,从而将“融资”与“融物”结合起来的一种租赁方式。融资租赁是出现最早、应用最广的筹资方式,采用这种租赁形式,企业可获得租赁公司的设备使用权,实际上也就是获得了企业购置设备所需的资金,所以这是一种将资金筹措和设备租赁结合在一起的筹资方法。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一些主要国家融资租赁业务迅速发展,成为企业筹措资金的一种重要方法。由于这一筹资方法具有特殊的优点,很快就在世界各地流行起来,并成为一种国际化的筹资手段。我国80年代初期,成立了一批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设备融资租赁已成为我国企业筹措国内外资金的一种有效方法。融资租赁具有以下特点:

  (1)由出租人(租赁公司)通过融资提供资金,购进承租人所需的生产设备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而且该生产设备往往是由承租人直接从设备制造商或销售商那里选定的。

  (2)合同期限较长,一般设备3~5年,大型设备10年以上。租赁合同期包括不可解约的固定期限及合同中规定的续租或展期等。

  (3)承租人按合同规定,分期向出租人(租赁公司)缴纳租金,并承担合同期内设备的维修、保养和保险义务。

  (4)租赁期满时,根据租赁合同条款规定处理设备。一般有三种处理方法:一是到期后将设备退还给租赁公司;二是另订合同,继续租赁;三是承租人留购,即以很少的“名义价格”(租赁期满后租赁设备残值的市场售价)或“协商价格”把设备买下来。

  融资租赁的形式一般有:①购买式租赁。由租赁公司通过国内外贷款或合股等办法,在国内外资金市场上筹集资金,然后向国内外供应商直接购买承租人所需的设备,租赁给承租人使用。②转租赁。这种租赁形式的特点是承租人所租设备是租赁公司从国内外的其他租赁公司或设备制造厂家租来的。③回租。即承租企业可将原来已买进的设备出售给租赁公司,再从租赁公司租回使用。④杠杆租赁。即由一家或几家租赁公司联合,以少量的资金融通大量资金(一般是以设备和租金作抵押向银行贷款 60%~80%),以购买大型的、高昂的设备给承租企业的一种融资性复杂,手续烦琐的租赁形式。

  经营性租赁也称服务性租赁或管理租赁,指租赁公司购入企业临时需要的设备(大中型通用设备、加工机械、运输车辆等),提供给多个承租企业使用的租赁方式。利用经营租赁可以解决企业短期的、临时性的资产需求问题。经营租赁有以下特征:

  (1)经营租赁是一种服务。它适用于更新快或短期使用的设备的租赁。

  (2)与资产经济寿命相比,经营租赁的租期较短,因而承租可以避免购入的风险。

  (3)在合理的限制条件内可以中途解约。

  (4)经营租赁的租金一般比融资租赁高,但其维修、保养等由出租人负担。

  从税收筹划角度来说,融资租赁也是一种较好的税收筹划筹资方式。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即“融资租赁发生的租赁费不得直接扣除。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以及安装交付使用后支付的利息等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因此,融资租赁设备可以计提折旧并在税前扣除,而租赁费高于折旧的差额也可以税前扣除。如果租赁费通过举债支付,其利息同样可以在税前列支的。可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对所得税的税基的缩小是很明显的,从而使企业达到有效的降低税负目的。所以,目前发达国家约有80%以上的企业有融资租赁行为。从出租方来看,根据我国《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人,均不征收增值税。

  对承租人来说,租赁可获取双重好处:一是可以避免因长期拥有设备而承担的负担和风险;二是可以在经营活动中以支付租金的方式冲减企业的利润,减少税基,从而减少纳税额。尤其当出租人和承租人同属一个大的利益集团时,租赁形式最终将会使该利益集团所享受的税收待遇最为优惠,税负最低,这是较典型的租赁节税效应。

  当出租人和承租人属于关联企业时,若一方赢利较高,而另一方赢利较少或亏损时,赢利较少或亏损方可以利用租赁形式把某些不重要的设备租赁给赢利方,通过收取较高的租赁费或租赁期满后由赢利方以高价购入的方式使利润流向亏损方,从而获得税收上的好处。尤其是在关联双方适用税率有差别的情况下,使利润流向税率较低的一方,可能筹划节税效果更显著。

  融资租赁作为一种特殊的筹资方式,融资租赁费用中由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及安装交付使用后支付的利息,可以在支付当期直接从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此筹资成本较权益资金成本要低。同时,对于融资租入设备的改良支出可以作为递延资产,在不短于五年的时间内摊销。而企业自有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则作为资本性支出,增加固定资产的原值,而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一般长于五年,这样,租赁可以达到快速摊销,具有节税效应。

  [纳税筹划案例]

  经营租赁节税筹划案例

  振邦集团中有两家子公司振兴公司与振华公司,振兴公司拟将一闲置生产线转让给振华公司,现有两个方案可供选择:其一是以售价为500万元出售,该生产线的年经营利润为100万元(扣除折旧);其二是以年租金50万元的租赁形式出租,设两子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均为33%。我们试比较两种方案对振邦集团税负的影响情况:

  方案一:出售方式

  振邦集团整体应纳所得税税额=100 x 33%+500 X 33%=198(万元)。

  方案二:出租方式

  振邦集团整体应纳所得税税额=100 x 33%+50 x 33%=49.5(万元)。

  比较可知,租赁可使集团整体减轻税负额=198-49.5=148.5(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利用租赁来减轻税负主要指的是经营租赁,承租方租入设备后对资产及未来应付的租金无须作账务处理,仅在租入设备登记簿上予以登记,因而这种经济资源并没有反映在承租方的资产负债表中,但承租方为取得使用权支付的一定的租金都以租赁费用反映在每期的利润表中,所以采用经营租赁的方法既达到了减轻税负的目的,又可以筹集到表外资金,以满足投资或扩大生产能力的需要。对于融资性租赁,由于其会计处理要求确认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它是一种表内筹资方式,会给承租人带来不利的影响。如由于企业债务金额上升,已获利息倍数,净利润率、资产收益率、股本收益率等指标就会下降,资产负债率就会上升。因此,承租人一般不欢迎租赁合同被划分为融资租赁。怎样才能避免租赁合同被视为融资租赁合同呢?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租赁》规定,企业在对租赁进行分类时,应当全面考虑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所有权是否转移给承租人、承租人是否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比例等因素。同时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考察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来具体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一般在租赁合同中不要涉及资产所有权的转移和廉价购买权问题,或将租赁期设定为租赁资产有效经济年限的75%稍短一些即可,这样可以避免被认定为融资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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