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深圳市国税局、地税局与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共同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确定三方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席会议等协调机制,以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税收服务和监管。三方还当场交换了基础数据光盘。据悉,2010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认定共受理345户,其中国税受理139户,地税受理206户,目前由市财政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对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的联审已经完成,即将公布审核通过的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
在当天的签约仪式上,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马宏透露,截至去年12月底,深圳市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达到3760家,其中社会团体152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238家、基金会1家、市级社会组织1175家、区级社会组织2585家,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她表示,由于税法的专业性较强,目前一些社会组织缺少这方面的专门人员,对纳税的相关规定和政策了解不深,对办理社会组织税收优惠的条件和程序不够熟悉。因此,此次《合作框架协议》对社会组织是利好事件,有利于社会组织熟悉税收的政策法规,最大限度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优质纳税服务,促进社会组织轻装上阵,获得发展先机;有利于社会组织规范内部管理和经营活动,树立独立负责的法人主体形象。
深圳市国税局副局长唐晓明则表示,这次签订框架合作协议,是深圳市国税局全面实施跨部门数据应用合作的一个重要开端。下一步,深圳市国税局将与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管理局、国土与规划委员会等部门开展更加紧密的战略合作,更好地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杨龙副局长则指出,这次合作在税务部门和社会组织管理部门、纳税人之间搭起一座便利、沟通顺畅的桥梁,对社会和谐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据悉,《合作框架协议》中的共享数据主要包括:深圳市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名称、年检情况、年度纳税状况等内容,不涉及纳税人保密信息。
另据介绍,目前深圳市国税登记民间组织700户,其中开业状态602户,2008年度纳税总额560.28万元;深圳市地税局登记民间组织开业状态3003户,2008年度纳税总额11.28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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