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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地税综合治税增收税款1.2亿
www.110.com 2010-07-15 15:02

  新华网山东频道10月31日电(王志、温丛山)近年来,山东省招远市地税局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建立落实以"政府领导、地税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司法保障、信息化支撑"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税工作模式,实现综合治税由部门协调到政府主导的转变,促进税收征管质效不断提高,增收税款1.2

  亿元。

  从2003年起,招远市地税局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建立上下联动的综合治税组织领导机制。招远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财政、国税、地税等36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在地税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协税部门"一把手"确定为本单位综合治税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牵头搭建市、镇(街道办事处)、村三级综合治税网络。

  为确保综合治税有效落实,招远市政府每年召开一次全市综合治税工作会议,先后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和深化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提高各级各部门对综合治税工作的重视程度;对全市综合治税工作进行立项督查,每季通报督查结果;将综合治税纳入市政府对各乡镇各协税部门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每年考核一次。

  招远市地税局积极建立运转协调的综合治税工作落实机制,为调动各方面协税护税的积极性,强化经费保障,除按照规定支付代征手续费外,还提请市政府安排专门预算资金,对综合治税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搭建信息平台,依托招远市政府门户网站,搭建综合治税信息交流平台,实现涉税信息分类、整理、转办、利用网络化,解决了涉税信息传递不及时、内容格式不规范、比对利用效率低等问题。强化信息利用,要求综合治税管理岗及时筛选协税部门传递的涉税信息,对有效信息进行分类,并根据其重要性和管辖权限,分派给税收管理、税源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重大建设项目管理等部门进行落实,同时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监督考核,提高有效涉税信息的利用水平。

  实行社会综合治税以来,招远市地税局建立起一套有内容、有标准、有措施、有考核的税源监控机制,拓展了税收管理的宽度和深度,大量隐蔽、易于流失的税源变成了可控可管税源;营造了依法诚信纳税环境,促进了地税收入的持续增长。

  据统计,招远市地税局纳税人按期申报率由2002年的平均96.2%上升到2008年的平均99.6%;地税收入由2002年的2.69亿元上升到2008年的12.34亿元;通过综合治税共采集和处理各类涉税信息9.4万条,增收税款1.2亿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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