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用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
www.110.com 2010-07-15 14:55
税制改革前,对粮食和薯类、糠麸、其他原料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原料混合生产(包括勾兑、串香)的白酒,是根据各种原料投料数量和出酒率,对产品销售收入进行划分,分别不同税率计算纳税,也可以分别计算确定综合税率,合并征收产品税。在实际执行中,往往存在难以划分投料比例和出酒率的问题。税制改革以后,为了堵住税收征管中的漏洞,加强征收管理,规定对用粮食和薯类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酒,一律按粮食白酒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 上一篇:对外购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怎样征税
- 下一篇:消费税的纳税程序
相关文章
- ·石家庄多种措施推进清洁生产
- ·关于切实做好粮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关于进一步抓好春季粮食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 ·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全国冬季粮油安全生产大检
- ·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全国冬季粮油安全生产大检
- ·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全国冬季粮油安全生产大检
- ·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新准则解释3号对高危产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正式颁布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审议通
-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安全
- ·侵权责任法多种形式保护知识产权被侵权人
- ·盛大文学侯小强:近几年将做好版权生产分销
- ·粮食转基因专利被国外控制说不准确
- ·湖南长沙捣毁假冒与侵权专利产品生产老窝
- ·内蒙古伊泰集团 煤制油项目满负荷生产
- ·侵权责任法获通过多种形式救济保护知识产权被
- ·灌南县公路站“五方面”强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 ·溧阳市安全生产协会成立
- · 巴彦淖尔市积极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