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法 > 营业税 >
在境外提供的劳务是否需要交纳营业税
www.110.com 2010-07-15 16:29

  问题:我企业是出口企业,将货物销售到境外,同时委托一家境外公司负责对我企业销售的产品进行检测,请问我需要代扣这家企业的营业税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136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提示:不需要代扣境外检测机构的营业税,因为他是境外企业在境外提供的劳务,不需要在中国交纳营业税。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