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说多次找文物所均被答复还在鉴定,而郑说是孔听说字画无甚价值就了无兴趣,所以多年不管不问。
直到2002年,中国电视里出现大量鉴宝节目,孔说他想去再找北京的专家鉴定那批字画,也就找文物所到索要那些字画。
不为人知的是,这些字画已经到了郑的手里,
郑后来解释说,他是在一个同事的手里截下该批字画,该同事当时试图想拿回家挂在墙上。而郑也觉得虽非真品,但弃之可惜,也就在2001年去呼和浩特找一个叫李勤的同学完成装裱,装裱费1000元。
孔起诉到阿荣旗人民法院,要求签署收条者——郑玉凌归还20年前那批字画。而郑已是该旗“十佳”优秀共产党员之一,任职文体广电局副局长、文联副主席。
2005年4月5日,郑迫于压力,通过律师将字画交还给孔,并谎称该批字画一直被颜景常的亲戚、一个叫刘跃强的人保管。律师以装裱费为名向孔收取了3000元。
孔告诉《凤凰周刊》,他当时就异常愤怒,“偷了我的字画,还管我要钱“。接下来一个打击是,该批字画被送到北京和山东,鉴定结果是除几副民间艺人的画作是原物,其他均是赝品。
孔转而指责郑偷换了他的字画。孔提交了一份清单,自称一级文物11张,二级文物2张,三级文物3张。其中一级文物为唐朝陶庭灯所书《唐太宗百字笺书帖》、宋朝宰相朱熹4张书法、明朝大书法家董其昌、吕纪各一幅书画和孔氏73代孔庆镕一幅书法定性为国家一级文物。署名明朝张琢的一幅书法《玉堂富贵》和清乾隆皇帝诏书,孔将其称为是国家二级文物。
清朝民间艺人创作的一幅《精气神》和一幅《莺(鹰)独立》,被孔定为三级文物。还有一张书帖残片,孔认为是出自中国最伟大书法家王羲之之手,但因为残缺无名,“也就只能算三级文物了”。
2006年2月,一旗领导批示阿荣旗公安局办理此案,警察和工商局的人去齐齐哈尔文物市场质询该批字画真伪,被告知是赝品,单价30元—100元不等。
3月,北京市首都博物馆中润中心接受警方委托,对该批字画做出鉴定:除孔庆镕的一幅真迹外,有7幅作品创作于民国晚期,7副创作为50年代到60年代。
孔不服鉴定,公安局转而委托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鉴定,鉴定结论为:该批字画均为现代仿品,仿品制作时间为20世纪90年代末至21世纪初。期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应阿荣旗警察委托做出鉴定,称这批字画大多数和文物所当年照片不一样。
仿品制作只要掐在1989年字画进入文物所后,郑就有可能仿制和掉换了字画。警方据此认定郑贪污了该笔字画,向阿荣旗区委递交《初查报告》,建议转交检察院管辖。但7月,郑被借调到呼伦贝尔市文化局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