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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事故
www.110.com 2010-07-22 15:57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8%

1.运动员因脑损伤及其他原因造成边缘智能。

2.精神病性症状有人格改变者。

3.全身瘢痕面积40%~49%。

4.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5.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6.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度)。

7.外伤性青光眼。

8.双耳听力损失≥41dBHL或一耳≥91dBHL。

9.一耳或双耳缺损>1/3、<2/3。

10.脊椎压缩骨折,前缘高度减少1/2以上者。

11.脊椎滑脱术后无神经系统症状者。

12.单肢瘫或单手全肌瘫肌力4级。

13.双足全肌瘫肌力4级。

14.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

15.一手除拇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16.一手除拇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

17.一足拇趾缺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缺失。

18.一足拇趾畸形,功能丧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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