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级事故
www.110.com 2010-07-22 15:57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8%
1.运动员因脑损伤及其他原因造成边缘智能。
2.精神病性症状有人格改变者。
3.全身瘢痕面积40%~49%。
4.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5.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6.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度)。
7.外伤性青光眼。
8.双耳听力损失≥41dBHL或一耳≥91dBHL。
9.一耳或双耳缺损>1/3、<2/3。
10.脊椎压缩骨折,前缘高度减少1/2以上者。
11.脊椎滑脱术后无神经系统症状者。
12.单肢瘫或单手全肌瘫肌力4级。
13.双足全肌瘫肌力4级。
14.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
15.一手除拇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16.一手除拇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
17.一足拇趾缺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缺失。
18.一足拇趾畸形,功能丧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