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鉴定 > 司法鉴定申请书 >
再次提出伤残鉴定申请书
www.110.com 2010-07-22 14:30

  1.问:哪些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

  答: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的实施对象是什么?

  答:《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的实施对象为:使用了外地农民工的本市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在本市生产经营但未在当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外省市用人单位。

  3.问:职工个人是否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

  答: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

  4.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个人缴纳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答:外地农民工个人不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由农民工所在单位缴纳。

  5.问:用人单位未按《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如何处理?

  答:应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6.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就业的,应如何参加工伤保险?

  答: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职工受到伤害时为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7.问: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费率是多少?

  答: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费率,由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按照不同行业类别的行业基准费率确定。具体标准可在《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市政府2003年140号令)中查看。

  8.哪些情况下受伤可以认定工伤?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